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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
ICP 备案成功后,您还必须为您的网站进行公安备案。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 30 日内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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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如何注销呢?
备案通过之后,如果备案主体需进行注销或是网站不使用都可以提交注销申请: 如果您的备案是在我司备案通过的,可直接在我司备案系统提交注销申请: 主体注销:主体信息和主体下备案的所有网站备案记录都会注销。登录我司官网控制台-备案管理-已备案列表,在页面中找到需要注销的主体信息,点击注销按钮进行注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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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授权书下载
点击下载网站授权书 企业或单位备案,如网站负责人非备案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网站授权书高清彩色扫描件。 参考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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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核验单下载
点击下载核验单 点击下载广东个人核验单 点击下载广东企业核验单 企业或单位备案,需提供真实性核验单高清彩色扫描件,下载文件后进行填写签名及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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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白名单
域名已经有备案记录,可以添加白名单直接使用,无需等待审核,提交即可解析使用。建议提交白名单之后尽快将备案接入,否则有可能因原接入商取消接入导致备案号被注销。操作步骤1、登录官网控制台 2、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选择开始备案,在页面中选择提交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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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备案在我司的新增网站指引
主办者证件号码已在我司取得备案号,此次需备案的域名未取得备案号,需做增加新网站操作,操作步骤如下。操作步骤1、登录官网控制台 2、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选择我的备案-已备案列表,在页面中查看到已经备案通过的备案,点击后面“新增网站”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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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备案不在我司的新增网站指引
原备案不在我司的增加网站:主办者证件号码已在其他接入商处取得备案号,域名未取得备案号,想做增加新网站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操作步骤1、登录官网控制台 2、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管理,选择开始备案,在页面中选择备案类型—非首次备案(新增网站) 3、填写主体信息,注意要填写正确的主体备案号和备案密码(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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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注销指引
如您已备案的网站不在使用,可参照本文指引进行备案注销。备案注销分类备案注销分为两类: 注销主体:注销整个备案,包括备案号以及主体下所有网站。 注销网站:注销备案号下某个网站。 备案注销操作步骤1.登录控制台-网站备案-我的备案-已备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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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备案
如您已经提交备案申请,需撤回该申请进行修改或放弃。可根据本文进行撤回备案。操作步骤1.登录控制台-网站备案-我的备案-备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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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接入指引
如果您的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做过备案,现要解析绑定到我司服务器上使用,则需要您在我司进行接入备案。请参照本文指引进行新增接入备案操作。操作步骤1、登录官网控制台2、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选择开始备案,在页面中选择备案类型—非首次备案(新增接入)3、填写